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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專線 034890298

::: 長照輔具補助流程

長期照顧服務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包含居家生活輔具購置或租賃,如助行器、拐杖、輪椅、移位腰帶、居家用照顧床等以及居家無障礙設施改善,如可動式扶手、固定式斜坡道、防滑措施等。

服務內容

協助失能者克服生理機能障礙,促進生活自理能力之器具及改善居家無障礙環境。

服務對象

年滿65歲以上老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及50歲以上失智症者,經照管中心評估其日常生活活動功能,居家生活需他人協助,具輔具使用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需求。

補助原則

依其實際支出費用核算補助額度,最高上限金額及補助項目如項目表
  • 長照一般戶補助70%。
  • 長照中低收入戶補助90%。
  • 長照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申請方式

  • 採事前申請。
  • 申請窗口:洽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03-3321328;03-4613990)或於桃園市長期照顧服務線上申請網站,提出失能評估申請。
  • 經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核定補助項目後始可購置輔具。
  • 申請居家無障礙設施設備補助依長照中心無障礙設施設備評估流程辦理。
  • 購置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施工:獲核定補助者應於6個月內完成輔具購置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並申請撥款。
  • 申請撥款:備齊申請撥款應備之文件,送桃園各區公所社會課申領補助費用,經審核合格後進行撥款作業。
申請方式流程.jpg
  • 致電 1966 或自行於網站 桃園網路e指通 申請長照服務。
  • 如不需評估項目,則衛生局長照中心核定,進行第三步驟
    如需評估項目,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則經輔具中心評估後核定,進行第三步驟
  • 民眾自行購置輔具
  • 合約廠商購買付差額輔具帶回家
  • 廠商核鎖請款
輔具購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基準表下載